企业自审制度
苏州十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网络文化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内容自审管理制度,我司针对《自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制度逐步完成了以下制度的置顶和流程:
一、 基本原则
1. 苏州十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依照《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2. 公司设立专门岗位及专人承担网络文化内容服务自审工作,且承担该工作的工作人员均已取得自审人员岗位资格;
3. 公司每个需要内容审核的项目的自审工作均 运营主管牵头由3名以上有资质的审核人员实施,各个审核人员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后,报公司运营 总监(具有内容审核资格证)复核签字并出具最终审核意见。
二、 目的
本制度的规定是为了规范公司在提供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宣传推广,活动策划、内容更新)之前对该等内容进行自审工作的规范,明确本公司按照《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开展相关工作的职责、流程、标准以及责任追究办法。
三、 组织架构
根据《网络文化经营企业内容自审的基本要求》,我司将积极参与文化部组织的有关自审人员培训课程,自审部门由3名员工全职组成,具体审核架构如下:
姓名 |
职务 |
审核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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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总监 |
终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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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总监 |
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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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专员 |
初审 |
四、 审查人员职责
1. 掌握内容审核的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
2. 能独立表达审核意见;
3. 以最终保证本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为目的,对在自审工作中发现违法违规的产品及服务内容进行记录并提请中止,作出提交修改,督促修改,复审等审核意见,重大问题向 江苏省文化厅市场处报告;
4. 负责保管审查记录;
5. 对产品及服务内容的合法合规性不能准确判断的,向 江苏省文化厅申请行政指导;
6. 每年至少参加1 次由江苏省文化厅组织的业务培训;
7. 组织内部培训工作,对开发、运营人员进行内容审查方面的培训。
五、 流程
1. 对自主研发的产品,在研发阶段进行培训;对故事背景、美术素材等进行初步筛查;
2. 自审人员在产品公测前,依据内容审查的相关规定,对产品及其服务内容(包括宣传推广,活动策划)进行审查,对违法违规内容进行记录,并签发初审意见;
3. 对初审有问题的产品,退回研发部门进行修改,并对修改后的内容进行复查;
4. 对内容的合法合规性不能准确判断的,向 江苏省文化厅提交申请行政指导;
5. 复查仍有问题的,按照上述 2-4所规定内容重新进行审核;
6. 在产品公测前,对产品客户端、公司官网、产品官网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证照使用,实名注册,实名信息补填,用户协议必备条款,适龄提示,家长监护工程等内容;
7. 对于不符合标准的项目则要标注出来并退回到产品相关部门,并要求改进;
8. 在改进之后,再进行复审,最终通过复审之后,由自审负责人(商务副总)向该项目的负责人回复确认通过审核(邮件及或书面方式)可以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9. 对审查完成的产品,自审人员提出同意进行公测的意见并签字确认,上交内容审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运营副总);
10. 内容审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根据规定要求,向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产品备案;
11. 日常对产品和服务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包括产品版本更新后的内容、产品客户端、公司官网、产品官网、宣传推广和活动策划等各个方面和环节,发现问题提交检查意见,报本企业内容审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12. 自审人员的所有审查意见应归档留存,保存时间不低于两年 .
六、 审核标准
公司产品禁止出现以下内容:
1.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 宣扬邪教、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 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